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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8    浏览次数:

各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分中心、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促进优质教学成果的应用与共享,进一步提高高校教师教学能力、业务水平和综合素养,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部署,现公布2016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对象

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从教师发展需求出发,以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教学能力为目标,内容突出教育教学理念与方法、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教师科研能力及综合素养提升等。培训对象为高校承担与所培训课程相同或相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

二、培训方式

培训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平台和移动学习平台进行,分为同步直播培训和在线点播培训。同步直播培训是固定时间开展的培训,包括集中培训、直播培训、混合式培训和面授培训等方式(具体课程见附件1);在线点播培训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通过网络进行自主学习和互动交流( 具体课程见附件2)。同时,每周一至周四下午安排网络直播讲座,作为上述培训课程的补充,由参训教师或高校自主选择收看(具体讲座见附件3)。

参加上述各类培训的教师需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网培中心”)网站(http://www.enetedu.com)、移动学习APP(教师发展在线)或微信公众号(enetedu)上提前注册报名;已开通“院校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平台及安装“教师发展智能终端”的高校,教师可通过本校平台或终端参加培训;列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的受援高校,可直接在本校开设分会场、组织教师免费参加集中和直播培训。具体培训信息及“院校教师在线学习中心” “教师发展智能终端”建设指南可在网培中心网站查询。

三、培训证书

对经学校有关部门推荐参加培训的教师,考评合格后由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对参训达到一定标准的教师,可获得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教师工作司共同签发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具体标准参见网培中心发布的《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证书管理暂行办法》。对参加上述各类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培训的经历,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四、相关说明

培训的具体工作由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依托单位——北京畅想数字音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地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分中心承担。主讲教师差旅费由所在学校承担。培训发票由北京畅想数字音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具。

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将以半年为单位定期发布并不定期在网培中心网站更新。今后新推出的培训计划,无另行要求的,请参照本通知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6699-800

联系人:郑 阳010-58582624 zhengyang@enet.edu.cn

杨 洋 010-58582285 yangyang@ enet.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4号A座 2层 邮编:100120

微信公众平台:“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

网培中心各地分中心和各地区业务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可在网培中心网站查询。

附件:1. 2016年上半年同步直播培训课程安排表

2. 2016年上半年在线点播培训课程安排表

3. 2016年上半年网络直播讲座安排表

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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